
一、行业市场规模
截至2025年3月31日,福州市依法许可网约车平台公司共85家,实际运营68家,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分别为3.4万张、11.5万张。本季度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0.12万张,同比减少41.6%,;本季度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0.29万张,同比增加9.4%。2025年第一季度,福州市日均在营网约车2.5万辆,占总车辆数72%,单车日均订单18单,单车每小时平均营收约35.5元(未扣除平台抽成、车辆租金及能源消耗等成本)。三、行业监管情况
(一)诉求办理情况。一季度,共受理办结“12345”“12328”网约车行业投诉3215起,其中:投诉平台判责1285起、租车合同纠纷423起、驾驶员服务质量994起、其他类别513起。乘客和驾驶员投诉量最高的前五名的平台公司分别是滴滴出行(包含花小猪)、T3出行、曹操出行、哈啰出行、阳光出行,具体详见附件。(二)违法查处情况。一季度,交通执法部门共查处各类网约车违法行为179起,违章量最高的前五名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分别是滴滴出行(包含花小猪)、T3出行、小拉出行、曹操出行、同港出行。主要违法类型为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根据一季度运营数据分析,我市显现出网约车平台公司、从业人员、闲置运力明显增加;订单量和运价有所下降等特点,为此提醒广大从业人员:(一)市场竞争激烈,要加强风险评估。网约车经营收入受市场行情以及淡旺季、季节性等因素影响较大。请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从业者深入了解网约车法规政策和市场经营风险,客观评估运营成本和实际收入,谨慎投资或择业,避免造成经济损失。(二)行业日益规范,要依法合规经营。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人员、车辆和企业,须先取得合法营运资质后方可开展经营生产活动。从业人员不要相信所谓的合规“宽限期”和新人“免罚保护期”,不得抱有侥幸心理“无证”上岗。同时,营运车辆不得从事顺风车业务。未取得相应证件从事网约车经营的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三)谨防各类风险,要树立维权意识。1.从业人员不要盲目相信网销、地推等中间服务商,因其未得到网约车平台正规授权,仅通过推销、引荐网约车运力公司的车辆赚取中间租车费用或“推荐费”,如网约车运力公司出现经营风险,容易与驾驶员产生合同或经济纠纷。 2.从业人员在签订租车协议(电子协议)时务必仔细确认协议内容,明晰双方责任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谨慎选择“以租代购”“零首付购车”“融资租赁”等模式。3.从业人员在注册网约车平台进行运营时,要了解该平台派单、收益分配、判责等规则。请勿相信任何高收益、包办车辆运输证、包通过从业资格考试等虚假宣传及承诺。(四)守住安全底线,要遵守交通规则。平台公司或租赁公司不得以冲单奖励、规定上线时长和每日最低接单量等方式诱导或变相强制驾驶员超强度运营。广大驾驶员要科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切勿出现酒驾、醉驾、疲劳、超速等危险驾驶行为,要主动礼让斑马线、行人,确保安全、文明运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持权属证明与本号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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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2025年第一季度网约车市场运行监测信息